第七十四章:斗法[第三更]

三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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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绵延的黄浦江边,旧时的十里洋场,百年历史的沉淀。

    孟希怔怔地站在黄浦江边的外滩观景平台上,远眺着对面的东方明珠,呼吸着江海那特有的潮湿空气的时候,不禁有些感慨万千。

    江海,又一次回来了,既熟悉又陌生的地方,这座繁华的都市之中,灯红酒绿,当初孟希坚守着梦想在江海呆了十多年,因为和父母的隔阂几乎没有回过家中,每年的春节是最难熬的时刻,幸好这座大都市的年味不重,春节期间还是有很多不归家的青年男女彼此慰藉。

    2004年,这座曾雄霸远东的第一大城市,也开始重新焕发了魔力,逐渐开始了她的更名之旅,几年之后,人们习惯称呼她为魔都。

    起程中文网,第一届网络文学年度盛典,就在苏河流入黄浦江口处,百年历史的浦江国际饭店举行,漫步走过著名的外白渡桥,就来到了各国的领事馆区,浦江国际饭店就在这里,据说卓别林等人来到华夏的时候就住在这里。

    冬冬和孟希一起漫步走过这将近2000米的外滩观景台,心中五味陈杂,此时正是江海一年之中最酷热难耐的时候,幸好这江风吹着还算舒爽。

    冬冬指着前面的外白渡桥,笑道:“还记得大眼睛姑娘赵维拍摄的《情深深雨蒙蒙》中纵身一跳的场景,就是在这外白渡桥上。”

    孟希笑道:“当然知道。”

    来到浦江国际饭店的时候,外面已经拉上了条幅,迎风招展,冬冬解释道:“这次网络文学的年度盛典,虽然没有吸引太多主流媒体的关注,却也是代表一股新生的势力登上舞台,网络原创文学最隆重的盛事。”

    “这是自然,新事物取代旧事物,总是要有一个过程的,既得利益的阶层总是想法设法扼杀冒头的新人,哈哈。”孟希调侃说道。

    “呦,大神这话里有话,似有所指啊,是不是因为最近和他们七人的矛盾?”冬冬透着笑意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你一个新人,窜出来就直接骑到他们头上,换做是谁都不会舒服的,自然是不爽,过些时间习惯了,大家就能和平共处了。”

    孟希哈哈大笑,眺望着绵延不绝的黄浦江,心中也一股豪气顿生,道:“这世界规则就是如此,除非你安安心心当个普通人,否则一路上都不会太平,你得到的利益必然是从别人的手中夺下来的,有利益就无法避免冲突”,顿了顿又说道,“只有你强大到让他们觉得无法望其项背的地步,也就心生敬畏、心服口服了。”

    “看你年纪轻轻的,怎会思考的如此透彻,跟你在一起说话,有时我都觉得是跟我爸爸聊天,盛典快开始了,我们进去吧。”冬冬拉着孟希加快了脚步。

    下午三点,第一届网文文学盛典正式开始,还差二十分钟。

    各路大神云集,而孟希所坐的位置就安排在第二排靠边第八,前面是七大神的位置,依次是:萧顶、血花、烟雨、酒鬼、雨天空、流浪蛤蟆、阿超。

    进去的时候,他们七人都在交头接耳谈论着,等到孟希坐下的时候,他们马上停止了交谈,目光全部有意无意集中在他身上。

    七人心中都是惊诧,真是没想到,写出《横扫世界》的“妄想”竟如此年轻,看起来不足二十岁,七人之中最年轻的阿超也二十五岁了,不禁心中都吃了一惊。

    不过,这并没影响几人之前说好的策略,孤立他,几人虽未有什么实质性的仇恨,但是一直在网络之上争锋,粉丝之间的战争不断,这一切都让得他们虽未碰面,却已做不得朋友。

    坐在孟希身边的阿超,两人的矛盾最大最为直接,更是冷哼了一声,当初在幻刀书盟的大封推被还是新人的“妄想”换下,让他至今怀恨在心。

    恨这个冒出来的小子抢了他的风头,恨糊涂虫夜郎出此昏招,嘿,还不是没留住“妄想”这个白眼狼嘛,还直接把幻刀搞残了,真是活该。

    坐在阿超旁边的大神,“流浪蛤蟆”看了一眼孟希,面色也很不善,忍不住说道:“有些新人太不懂规矩,就算你码字快,也不能一天两万字更新吧,让我们的脸面往哪儿放?读者们还以为我们手残呢,一天到晚在书评区吵着更新。”

    “就是,上架一下子爆更几十万,怎么比得了,有些事情吧,还是讲点规矩的好,年轻人,总归是锐气太盛,锋芒毕露,难保不会有一天被其他新人冒出来干掉,嘿,网文,可是更新换代很快的。”雨天空也附和。

    “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酒鬼也说道,若有深意地看了孟希一眼。

    孟希心里想笑,这一个个大神怎么跟长舌妇似的,就是想说自己更新太快,抢了风头呗,看着冬冬就在一边,招了招手,冬冬不明所以,以为他有什么急事,赶紧走了过来。

    “盛典马上就开始了,找我什么事儿?”

    “今天盛典结束之后,我会更新二十万字,好久没有爆更了,总是这么一天两万的,已经提不起读者的兴奋劲了。”孟希满不在乎地说道,那嘴角上扬,看起来有那么点小邪恶的感觉。

    “啊,真要这样吗?我觉得一天两万已经够多啦,多留些存稿,出版事宜也比较好谈。”冬冬有些不解。

    “没事,我自有打算。”孟希一副笑而不语,不解释。

    他的声音很大,故意说给其他几人听的,不是让我少更嘛,不是让我低调点嘛,嘿嘿,本来进入网文界,就是玩票性质的,还非有人步步紧逼,不给点颜色看看是不行了,这几人,孟希根本就没放在眼里,他现在心中的假想敌可是站在台上一脸神气的严慎,要不了多久就要撕破脸了。

    冬冬看了看几人拔剑怒张的气氛,深知这帮大神都是难伺候的主,肯定是发生矛盾了,孟希才做出如此激愤的行为,马上借故离开,她可不想掺合进去。

    一直没说话的萧顶也有点坐不住了,喝道:“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哗众取宠。”

    孟希看了看萧顶神色有些复杂,他对萧顶还是很佩服的,其所写的《诛仙》可认为是后金庸时代的武侠圣经,这部作品连载在幻刀书盟,实际上孟希之所以那么迫切想要拿下幻刀书盟就是因为除了流量不小不用一切从头开始之外,就是幻刀有着多部影响深远作品的版权,其中就包括《诛仙》,《诛仙》完结之后,萧顶就被挖到了起程,此时的《诛仙》可还没被神话。

    “呈一时威风有什么用,风水轮流转,明年还不知道轮到谁,年轻人不要太冲动,步子跨的太大,容易扯到蛋。”胖胖的血花也开腔了。

    “哼,在网络上逞一时威风有什么用,等一下的实体版权拍买才最能说明社会的认可度,一个新人,嘿,说不定根本无人问津呢,若是等一下拍出个零蛋来,可真够好看的,正好也让某些人不要那么嚣张。”阿超阴阳怪气地说道,实体拍买还是出名时间长的大神占优势,毕竟社会认可度较高,他才断定孟希初出道实体肯定不行。

    孟希只是摇了摇头,根本不跟他们搭腔,既然矛盾已成,你再低声下气寻求谅解,那也纯粹是犯-贱,别人只会更加打击你,更加瞧不起你。

    硬,就一路硬到底!硬,可是男人命根子的关键所在,肯定要硬。

    这八人之间小动作,其他人可都不知道,只不过,这场中有双眼睛始终盯着孟希所在的位置,表情复杂。

    盛典终于开始了。

    今天,对严慎来说,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西装革履,志得意满,容光焕发,神采飞扬,言语铿锵有力。

    “诸位,远道而来的朋友们,共同的兴趣爱好把我们汇聚在一起,同一个梦想让我们为之奋斗,网络原创文学自从诞生之日起,就饱受质疑,诸君一起努力,总算有了今日之局面,首先,让我们为我们的勇气鼓掌,为我们已经开创的局面欢呼。”

    气氛挑动的很热烈,全场欢声雷动。

    严慎摆了摆手,制止了场下的呼声,继续微笑着说道:“网络原创文学能够有今日的局面,有一位先生,虽然不是网文界中人,却为网文界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下面,我们有请盛世集团董事长江大桥江先生为我们致辞。”

    说完,严慎第一个用力地鼓掌。

    这可是大金主,起程中文网的大股东,自然是掌声热烈,比之前严慎的讲话更要热烈得多。

    江大桥倒是穿着比较随意,只是一身休闲的服装,但是那股子气场并不是严慎能够比拟的,就这么往那里一站,就自然是全场的焦点,非数十年不能磨练出来的气势。

    不怒自威。

    大老板就是非同一般,如同君王视察自己的领地一样,随意洒脱。

    孟希看在眼里,闪过一种异样的神采,这才是男人应该追求的一种境界,眼神中自然流露出渴望和雄心。

    “大家下午好,毫不讳言地说,我江某人,本来对网络文学是不屑一顾的,总觉得是一种抄袭,一种没营养的快餐,等不了大雅之堂,还是因为受到我女儿的影响,才考虑买下起程中文网,不过,我现在要说,我错了,而且大错特错,错的离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