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把衣服脱了!

暮阳初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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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莫川与汤斯翰说了什么,让他那么决定要帮他,她是百思不得其解,其实,两个男人的谈话很简单,就是决定站在统一战线上,一起对付姚庭轩那个臭男人,莫川知道汤斯翰就是江萧,在莫川面前,江萧也不再隐瞒自己的身份,莫川说,如果江萧能够帮他取得这次‘活事人’身份,那么,他就会与他成为盟友,让他们前尘往事,恩怨情仇,一笔勾销,一起对付姚庭轩那个超级混蛋,因为,那男人多活在世界一日,就会多祸国殃民一日。

    对于他的建议,江萧决定采纳,所以,才会心急火燎地去帮莫川追回失去的代表‘话事人’身份的龙头拐杖。

    望着汤斯翰越来越远去的车身,静知心里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她开出了自己火红的轿车,打转着方向盘,朝着汤斯翰离开的方向追去。

    *

    一个戴鸭帽的男人穿着一件黄色的昵子大衣,大衣袖口很大,他拿着望远镜站在一陡峭的山峰上,嘴角蓄着啐了毒的笑意,穿着黑色长靴的腿一支搭跨在大青石长块上,气势逼人。

    “黑头,人来了。”随着一声话落,黑头身后就出现了两三抹人影,两个男人押着一个男人,他们身后还有一大批个个身强力壮,手持冲峰枪,面色冷酷,训练有素的黑衣人,这些人全是黑头的手下。

    “阿飞,拐杖在哪儿?”黑头为自己点了一支雪茄,眼睛望着对面连绵起伏的山脉,漫不经心地询问。

    “黑头,人没有你这样不讲义气的,想当年,不是我阿飞,你小子早就见阎王了,如今,却这样子陷害我。”被他逮捕的男人头发蓄得很长,下巴上刻意蓄了很长的胡须,看起来很苍老,其实,他不过四十岁左右,两只眼睛深深地陷下去,还有脸颊连颧骨都露了出来。

    黑头一手按着打火机,一手夹着雪茄,深吸一口,冲着他吐了一口烟圈,故意为之,阿飞被雪茄的白烟呛得咳嗽出声,黑头见状,假惺惺地伸手拍了拍阿飞的脊背。

    “阿飞,话可不能这么说,你的恩,我黑头一生不敢忘了,你只要交出龙头拐杖,让姚仔坐上‘话事人’之位,我们有福同享啊!”黑头的语调阴阳怪气,让阿飞听了心里很不舒服,阿飞冷冷地瞥了他一眼,神情一凛。

    “那根拐杖早已经不再我手里了,被人抢去了。”

    阿飞暗忖,他是深得黑帮兄弟们以及邓老的信任,才会让他保管那支袭头拐杖,如今,邓老发话给莫川,山鸡被姚庭轩杀死,他现在手段即狠又毒,他想抢到龙头拐杖,以强者姿态号照整个香港黑帮社团,这是不可能的事?他宁愿咬舌自尽,也不会出卖道上所有的朋友,如果他真把拐杖交出去了,他的命保不了不说,还会害了黑道上许多的弟兄,这个姚仔根本是一个手狠心辣之人,不讲半点儿义气与章法。

    即然大家信任他阿飞,他阿飞就不能辜负大家的信任,他是不会交出那征着‘话事人’身份的信物。

    “阿飞,别敬酒不吃吃罚酒。”黑头眼尾的笑意渐渐收了起来,他啐了一品痰,丢掉了指尖上还未燃烧烬尽的烟蒡,抬腿狠狠地将猩红的烟头踩灭。

    “哼!黑头,在黑道这条路上混,如果连脸都不要了,你的路也走不远了。”阿飞轻蔑地笑言,表示自己压根儿瞧不起黑头,早知道,他就不该在黑洞洞的枪口下救出这个男人。

    “阿飞,想不想见一见你老婆与儿子?”

    “你?”阿飞还没有反应过来,暗猜这男人的手脚应该不会那么快,可是,黑头黄色昵子大衣衣袖一挥,身后就有一记声音传来不约而同传来。

    “老公。”“爸。”

    两种令他胆战心颤的声音,火速回来,几米远之外,就看到几个身着黑帮社团清一色衣服的男人将手脚被缚的女人与小孩带到了他的面前。

    “你们?”阿飞直觉得有一股血气直冲脑门,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黑头居然将他的妻子与儿子绑架,想用他们来威胁自己,这男人真够阴毒的。

    “真是卑鄙。”

    “说不说,阿飞,其实,你又何必这样忠于邓老,如果赔上儿子老婆,他也不会安慰你半句,不过是愚忠而已。”黑头把玩着自己手上的枪支,淡淡的笑语。想不费一兵一卒就说用这个骨头强硬的男人交出黑帮领导者信号。

    他忠于不是邓老,也是觉得自己不该站在有邪念人的这一边,他们虽然是黑道中人,可是,在他的眼里,个个都是讲义气,有勇有谋的英雄好汉,唯一那个刚来香港不久与眼前这个黑头就是黑帮的一驻虫败类。

    他如此强硬,不过是想让香港黑帮社会能有一片清静之日,如果姚庭轩当上了‘话事人’,以那个男人做事的蛮横与霸道,张狂与目中无人,香港定会掀起无数血雨腥风。

    阿飞咬了咬牙,心狠道:“老婆没了可以再娶,儿子没有了可以再生。无所谓。”

    “好,很好,真是忠心耿耿啊!”黑头满面讥诮,即然这小子如此嘴硬,天生贱骨头一枚,那么,也休怪他不客气了。

    他一声令下,女人与十来岁的男孩就被装进了一个木笼子里,包括阿飞也被强行塞进了另一个铁笼子中,黑头站在山峰顶,衣袖一扬,吐出一个刚烈的字:“放。”

    手下兄弟得到指令,将手上的木笼子丢出,木笼子象一个个圆球一样滚下山坡,然后,十来个黑帮兄弟再跑下山去把木笼子捡回来,然后,再放滚下山,再捡回来,十个来回,就连那几个如此三番跑下山的黑帮兄弟都累得直不起腰杆,更别说木笼子里装着象皮球一样滚下山坡活生生的人了。

    ‘吱呀’一声,木笼子被人打开,把里面气息奄奄的人拖了出来,阿飞一张脸全是血肿包,嘴角青紫一片,蓄得过长的胡须与鲜红的血液绞在了起,看着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妈的,这简直是非人的折磨,比满清十大酷刑还有让人畏惧几分。

    只是他十岁的儿子可承受得住,阿飞呼唤着自己儿子乳名:“小愧,小愧,张巧,张巧。”

    在他苦不堪言的痛呼声中,另一个木笼子被人用手打开了,里面拖出来的不象是人的人,女人的一脸惨白,脸上的肌肤全都像是被活活剥了一层,血浸浸的,披头散发,眼神呆滞,小男孩一脸紫青,眼珠转也不转,全身止不住地颤抖,不过,他脸上没有多少伤痕,也许是被吓住了,而他的无好无损是被自己伟大的母亲用整个身子死死地护住了他,将他的头抱在了自己的胸怀里,女人张开沾满鲜红血汁的嘴唇,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扑通一声笔直地栽倒在地面。

    “张巧,张巧。”阿飞疾呼,妈的,这些牲畜不如的狗东西。

    “说不说?如果你现在说了,你老婆还有救,要不然,我就让她活活被疼痛折磨致死。”黑头的话很狠,带着前所未有的绝冷。

    “那根拐杖我让四眼鸡送去了大陆。”

    得知龙头拐杖的下落,黑头带着一帮子兄弟火速奔下了山,如今,他要奔去内地寻找那根龙头拐杖,怕去迟了一步,一切都晚了,而姚庭轩还坐在监狱里等待着他的好消息呢!姚庭轩应允过他,说让他当选上‘话事人’,那么,下一届决定力保他上位,并且,还承诺给他一千万元港币,他不是冲着名来,只是,他非常需要那么巨款。做梦都想,所以,他才会对姚庭轩掏心掏肺。

    *

    就在外面抢龙头拐杖的战争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香港监猝里也在进行一些交涉。

    留有八字胡须的李警官想到把这伙人拐留在警察局也不是办法,让他无法睡一个安稳觉,他让下属把邓胖子带到了办公室。

    “邓肥,你也在黑道上混了几十年了,这事儿总有一个了结,不能让他们胡来啊!”李警官与邓老一向是官与贼的关系,早在二十年前就熟悉了,外面的战争李警官是一清二楚,但是,人都跑到内地去了,他不想把这事再追查下去,所以,让邓肥出来做一个和事佬。

    “李警官,我也是没办法。”邓老一脸深沉地轻语,样子看起来也十分温顺,只是,这只温顺的绵羊是装出来的,经常伺机咬人,甚至多年前还咬过他李警官一口呢!、

    “那我不管,你用你前辈的身份将这事压下来,邓肥,不要以为我们对你们的活动什么都不知,许多的事,我都只是在装聋卖哑,但是,如果你们一心想要与警察为敌,我们可是会奉陪的,你们黑帮不过三万人吧!我警局就有二万多,还有后面一大堆垫底的,算一算,我们到底那一个有胜算?”

    李警官语重心长地劝说,让邓老出面解决这事儿。

    他可不想再拖下去。“如果此事就这样了了,我们可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你与那两个当选者也可以出去睡大觉了。”

    “我试试吧!”邓老叹了一口气,现在这些后生不似他们那些年代了,想当年,执权者的身体与命令是独一无二的,无人敢去违背,一名警察带着他走向隔壁的铁监狱。

    邓老腆着一个肚子走了进去,身后的门‘咔嚓’一声关上了,他进去的时候,姚庭轩正坐在某角落,慢吞吞地吸着烟,手上那枚戒指闪闪发光,将他满面阴鸷的脸孔映亮。

    “姚仔,罢手吧!这一年你罢手,我担保两年后,下一届的‘话事人’就是你,好么?”事情已到了这步田地,邓老也只能这样劝说姚庭轩,这个死仔不放手,条子也紧盯着他们,他们出不去不说,许多黑道生意也不能经营,所以,唯有劝这个男人放手,一切的事才会有一线转机。

    “笑话,他妈的,你为什么让我罢手?为什么不去叫姓莫的罢手?”姚庭轩食指卷曲,将手上的烟潇洒地弹出,半截燃烧的烟蒂弹射到邓老的背带裤上,他心一急,肥胖的身形猛地一退,然后,猩红的烟蒂就落到了地板上,但,他的腰带被自己不小心扯掉了,裤子险些就要从肚子上垮了下去,他只得用双手提着裤子的边缘,肚子凸出,整个人样子滑稽,像一只肥胖的老青蛙。

    只是,面色难看到了极点,嘴角抽搐的厉害,他好歹也是当了两惆话事人的人物,多少黑道兄弟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包括某些警界的高官,这个姓姚的年轻后生太张狂了,太张狂的男人终是得不到好的结局。

    “他本来不是大家力荐的话事人当选者。”

    “凡事都有一个先来后道的,姚仔,你不能一点道理都不讲。”

    “妈的,操,老子就是争定了,怎么样?争不赢就甘败下风,派你一个老不死的来当说客,姓莫的输不起就不要玩了。”

    姚庭轩的嚣张的语气一如即往,看来,这后生已经走火入魔了,无可救药,邓老摇了摇头,退出了监狱的铁栅,他就等着看这男人好下场得了。

    *

    京都

    某荒野林的地方,有一辆装载大货车正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行驶,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眼镜的男人哼着歌儿,心情愉悦,然后,他对身边正操纵着方向盘的司机道:“就在这儿下车吧!谢谢你了,老哥儿。”

    “噢!好。”司机是一个长相敦厚的老实人,见顾客这样说,他只得踩下了刹车,车子刚熄火,男人就掏了一张五元大钞递给他,一边道着谢一从驾驶室跳到了地面。

    长长的重载装运货车开走了,男人站在原地,精明的眸子四处巡视了一圈,然后,迅速钻进了旁边的个草丛堆,他刚钻进去,后面就响起了一阵索尼的脚步声,还没来得及回头,一记铁棍就挥向了他肥实的肩膀,疼痛袭击着他的四肢百胲。

    “妈的。谁啊?”男人痛得几乎将一口牙齿咬碎,他回过头来,看到身后近在咫尺的男人脸孔,吓得面色倏地铁青,手掌摸向了自己的左胸部,只可惜,枪还没有摸出来,就被人一脚踢飞。

    身后的男人将他的手臂反挟,恶狠狠地道:“交出来。”

    “黑头,我没有,交什么?”

    男人想耍耐,话都还没说完整,黑头已经卷曲了手臂,凶悍地一下子就坎在了他的颈子处。狠狠地一推,男人脸上的眼镜甩落进草丛,没有眼镜,男人成了睁眼瞎,双手在空中乱摸,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黑头,真……不在我手上。”他战战兢兢,断断续续地说。

    “妈的,搜。”黑头握着手枪的手臂一挥,手下几个弟兄,高大威猛的身形笔直地向一人多深的草丛钻去。

    只见草从一阵乱舞,不多时,一个兄弟惊喜的声音传来。“黑哥,是不是这个?”草丛里举起一根大约一米长一个木盒子。片刻,将木盒子递到了黑头的手上,黑头看着掌心的这个木盒子,到底是不是这个东西呢?他心里是没底的,他也只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过龙头拐杖是何等模样。

    眸光定在了木盒子的上方,他将盖头打开来,然后,就看到了一块紫青浮上的泥膏,妈的,莫不是又被骗了?黑头用手指削开了那紫青的泥膏,待干泥膏慢慢剥落后,里面露出一个檀香玉的龙嘴,龙嘴做工精细,有无数根胡须,一只玉龙张着血口,鼻,眼,唇都刻得那么逼直,栩栩如生,激动的心似乎快要跳出胸腔。

    “找到了,黑哥?”一帮兄弟异口同声询问。见黑头满面喜悦,大家顿时都松了好大的一口气。

    “兄弟们,跟着哥哥我回香港享福去,今年在场的人日后老大都会记一等功的。”

    “太好了。”大家举起手臂发出一阵轻快的欢呼声。

    “是么?可不一定呢!”

    大家寻声望去,便看到有一抹高大笔挺的身形站在几米远之处,男人戴着皮手套,端着一把冲峰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他们,而他身后还有一长串身着黑衣,面容个个冷酷的队伍。

    不待他们说话,冲峰枪枪口已经扫射出红红的火舌,一阵枪林弹雨,数十个人无声倒向了地面,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枪下亡魂,黑头早经历过这样的阵势,有一番做战的经验,在男人开枪之时,他已经跃向了那片深厚的草丛,就在他跃身间,由于他不小心,手上的木盒被甩出了草丛外,枪口对准草丛,一阵乱七八糟的扫射,子弹击到了草从上,将干枯的野草点燃,‘轰’的一声,草丛被引燃,然后,熊熊烈火烧起来,火势很旺。

    “把那个木盒子给我捡起来。”男人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手下将那个木盒子递到了他手上,他停止了扫荡,瞟了一眼一大堆的温热的尸体,长长嘘了一口气。

    低垂眉眼,打开了那个木盒子,望着手上这根雕刻有龙嘴的拐杖,这个东西,对于黑帮人士来说可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物品,但是,在他眼中,就是废材一根,要不是想与莫川联盟,他才不会千里迢迢赶过来,带着一帮兄弟拼死来夺这个东西。

    “走。”将手上的机枪丢给了身侧的一位弟兄,拿着龙头拐杖,他招呼着大家走向返回的路。

    就在那一刻,一辆蓝色的奥拓越野车出现在了乡间的小路上,车子开得很急,见到他们,车身火速停靠在了路边,打开车窗,女人从车厢里探出头,挥着手臂,笑嘻嘻地向他们打着招呼。

    “汤斯翰,我来了。”

    这女人,汤斯翰望着二十步远之外那辆轿车上向他们挥手的女人,面容倏地就沉了下去,她追过来了,真是,汤斯翰暗暗责骂,她不该来的,这一场战争很危险。

    他还来不及多想,身后就传来了一阵仓促的脚步声,回首,果然看到有几条人影在不远的草丛里闪动,那里已经着了火,还躺下了许多横七竖八的尸体,明明刚才全都去见了阎王,不,他敢断定,并不是刚才的那一拔,也是,姚庭轩聪明绝顶,不会只安排了一拔,这一拔是一拔,简直是层出不穷,他能有多少的精力与他们斗?

    脑子飞速运作,当机立断,几大步跨到了静知面前。“亲爱的,你咋来了?”他将车门打开,拽住了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出车厢,迫不切待将她压在了车身上。

    低下头,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就给了女人一个缠绵极致的法式热吻,害得一帮兄弟个个都看傻了眼,个个羞得急忙将视线移开,他们老头就不是普通的人物,大敌当前,还敢当着众人有与女人恩爱的念头。

    汤斯翰灵活的舌头在静知口腔里穿梭,卷起她的丁香小舌,邀她与他一起共舞,她无法发出一个字音,只能轻轻地‘唔唔’了两声,看在其他眼里是多么地暖昧。

    其实,她是想挣扎,就觉得他的龙舌退了出来,唇抵着她的唇轻语:“你先带着东西走,离开这儿,我引开那些人。”

    不待她回答,他已经撑起了身,面向着大伙儿的方向,背着手后的手掌将龙头拐杖从车窗扔进了车里。

    “大家快上车,先离开这儿再说。”

    他一声招呼,几个兄弟已经纷纷坐了上来。“知知,去开车。”这声音好熟悉,知知,磁性的嗓音让静知浑身滑过战粟的感觉,她听从他的安排,打开了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就在车门打开的刹那间,男人抬手猛烈地拍了一下车门,手上握着一个白色的木盒子。

    还不待他绕向另一边坐上车,远处的枪声响起,发发子弹在空气里乱穿,他一声令下:“开车。”

    “保护我的女人。”“是。”

    静知双手死死地握着方向盘,听到这样喊出,也来不及去思考他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也没有去观望他深情的眼神,便抬腿踩了一下油门,车子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快驰出。

    “汤斯翰小心。”她没有办法冲着他喊,那样敌人会知道是他有意将她支开,他不过是炮灰而已,所以,她只能一边开着车,一边用手机给他发着信息。

    信息的内容仍是这五个字,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静知心里总是充斥着一股冷妄,还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她怕,怕这个男人一去不复返,就好似江萧一样,害怕他就这样走出自己的全命,此生再难相遇。

    汤斯翰带着几个没有上车的兄弟跑向了另一边,后面的枪声不停地响,但是,火力分成了两边,明显气势减弱,他断定,那支火力应该会朝着他这边来,因为,他手上还有一个吸引他注意力的东西存在着。

    果然,也许是因为他们也没有车,而静知那头跑得飞快,所以,那股子枪力向他们这边聚集,暗自牵唇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手机传来了当当当的玲声,掏出手机一看,是静知发的信息,信息的内容是简单的几个字,可是,却包含了千言万语。

    “汤斯翰,小心。”

    其实,他好想听到的是:“汤斯翰,我爱你。”

    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她又怎么可能会这样说?她又不知道自己是江萧,想起三年前,他曾在分别前夕给她发了一个短信,短信的内容同样简单。

    “我爱你。”没有暑名,没有多余的话言,却胜似千言万语,她果然懂他,就在那千均一发之时,她出现在了他身边,这一次,他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他希望她离纷争与这些争斗远远的,他的女人就该不染一丝的尘埃。

    “老大,走那个方向?”

    “在前面十字路口拐弯,我们得想办法与静知他们会合。”

    这是他打的鬼主意,他一个女人,虽然他下了令,让兄弟们保护她,可是,他终究还是不敢保证,她会毫发无伤,唯有自己在她身边,他才感觉她是最安全的。

    所以,他得想办法脱身,想办法与静知会合,想办法让她呆在自己的身边。

    静知收到了他回过来的信息,心里踏实了许多,油表跑得飞快,她几乎都快看不清楚眼前的世界,然后,当车尾后的枪力渐渐小了,狠踩了一下油门,再跑了几十公里,见后面一片清山绿水,并没有任何可疑的人影,她才将速度慢下来,将车座上那根拐杖紧紧地攫紧在手心里,这个东西承载了莫川的性命与理想,如果将这个东西安全拿回香港,那么,莫川就机会打败姚庭轩了,姚庭轩是她与莫川共同的敌人。

    “大哥,拜托你,将这个东西送回香港去。”静知思前想后,先前汤斯翰把这个东西刻意递到她手上,刻意装着与她亲热,其实,是在告诉她,让她带着东西先走,而他去引开身后的那群凶猛的敌人,他当时做得有些明显,她怕那群人如果聪明一点识破他的计谋,那么,这东西在她身上仍然是不安全的,所以,她心生一计,计中计,她让车上的兄弟将东西先送回香港,那群人以为在她身上,就会死咬着她,如果东西一旦送还去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可是,老大让我们保护你?”几个兄弟都不敢听从她的安排,因为,他们怕如果这女人有一个闪失,老大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刚才已经见识了,汤斯翰眼中的柔情,跟了三年,他一向留恋花丛,向来是一个游戏人间的风流阔公子哥儿,可是,从来都没有用那种幽深痴情的眸光看过任何人女人,所以,他们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没事,我不会有事的,这样子好麻痹对手,如果他们一旦识穿我们,仅凭我们这几个人,对方人力稍多一些,我们都不可能完全回到香港去。”

    女人分析得头头是道,让四个男人哑口无言,坐在座位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没必要做无畏的牺牲,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留下一个跟着我,然后,其余三个将这柄拐杖,务必完好送到莫川手上,其实,你们送去警察局也行。”

    几个男人沉默了几秒,悄然耳语一阵,然后,决定留下一个人保护她,其余三个准备带着拐杖脱身。

    蓝色的越野车驶进了北京城,在城市中心地段停了下来,静知带着两个男人下去买东西,然后,趁着人山人海的闹市区与其他几个分道扬镳。

    “林小姐,你想买一些什么?”身后的兄弟一直跟着她的步伐,见她一直在闹市商场转过来转过去,眼睛往琳琅满目的货柜上瞧着,有时眼睛里也散发出亮丽的光泽,明显对那东西有兴趣,可是,看了看,摸了摸,又把那一大堆的小玩意儿放回了原位。

    “跟着你老大多长时间了?”她漫不经心地问着,眼睛不时往货架上瞟着。

    “有三年了吧!”男人老实巴交地回答。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人是老大最珍视的女人,所以,他自是不敢怠慢她了。

    “你称他老大,他也是混黑社会的?”这些人都怎么了,表面上衣冠楚楚,看着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可是,为什么个个都要去混那种见不得光的黑社会?汤斯翰明明有那么多的钱财,也是黑社会的?真的让她有些难以理解了。

    “不是,我们不是黑社会的,汤总裁很有钱,所以,就雇了几十个保镖,这些保镖是专门训练出来保护他儿子的,他儿子很小,他又很爱他,他怕自己的仇家会出来对小少爷不利,平时,他给我们薪资,我们等于是在闲玩,三年来,小少爷几乎没出一次事故,平日里,特别是周末,他都让一帮兄弟隐退,躲在暗处,目的是保护他一家老小,这三年来,真正把我们派上用处就仅有这一次,他对大家很好,谁也困难都会找上他,他都会出面解决,天长日久,他就得到了大家的心,大家不约而同,心有灵犀就称呼他老大了。”

    “你说你们老大多厉害啊?我赶到的时候,好像看到他端着冲峰枪,那玩意儿也能搞到?”

    想起他那模样,要有多威武就有多威武,多好多的解放军还英姿飒爽呢!

    就像是革命时期,八路军冲着鬼子扫荡,与那同仇敌忾的气概差不多。

    模样也酷毙了。

    “那是,他平日里还教我们打拳术呢!你不知道他是特种兵出身?”

    男人十分惊讶,不是老大最在乎的女人吗?为什么她好像不太了解他似的?男人有些纳闷儿。

    “特种兵?”提到这三个字,静知有些惊悚,提到当兵的,她想到了江萧,曾经,江萧是E市最出名的检察官,在那座城市城,也是一个地位与威望极高警界人物……

    唉,三年了,还是忘不掉啊!如果是刻骨铭心的挚爱,恐怕这一生都没办法忘记吧!

    她幽幽感叹,从货架子上拿下一个经艺术家雕刻的圣诞老公公,老公公戴着五颜六色的圣诞帽,蓄着长胡须,满面慈祥,看起来十分可爱,如果将这个送给宝仔,那孩子一定会喜欢吧!

    可是,当她拿着圣诞老公公走到收银台时,才想起自己钱夹子在车子上,转头,她问保镖男人:“借我一点钱,我钱包放在车里了。”

    “嗯。”男人自动掏出钱夹,递了五张红色钞票到收银员小姐手里。

    “慢走,谢谢光临,欢迎下次再来。”

    静知与保镖刚迈出商场大门,她就感觉肚子处传来一阵绞痛,惨了,凭她的经验,她感觉自己那个快来了吧!

    “林小姐,你怎么了?脸色这么苍白?”保镖关切地询问。

    “噢!胃疼。”静知不假思索地答出。“等着,你去对面药店为你买药。”语毕,保镖已经迈开步伐,不待静知阻此,男人已经穿越过了马路,她根本不是胃疼,她是大姨妈快来了啊!这就是她胡诌惹得祸,唉!没办法,她只得挨着疼痛,双手撑在肚子上,以蜗牛的速度走到了自己那辆蓝色的车身前。

    低下头,望着手上的这个东西,圣诞老公公,刻得很精致,花了保镖五百多块,这么个小玩意儿就要她五百多块,如果是以前,她定会心疼,不过,现在,买给宝仔,就算是几千块,她也不会心疼,因为,看着宝仔,她就想起了自己曾经失去的两个孩子,如果他们还在的话,都与宝仔差不多年纪,所以,很多的时候,她是透过宝仔在看着她的两个儿女,自是把要给他们情感全都倾注在了宝仔的身上。

    买给自己的孩子,五百块,能算多吗?再说,五百块对于现在的她来说,也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

    肚子渐渐不疼了,抬头,看见保镖正跨入对面那间药店的门口,她轻嘘了口气,打开车厢,从里面拿出自己的小包,再掏出钱夹,从钱夹子里数出五张钞票,猛地,一股疾风袭来,她还没反应过来,眼前就已经是一片漆黑,然后,钞票从她手上飘落出去,还有那个圣诞老公公也摔落到地,发出‘当’的清脆声响,摔得粉碎。

    脑袋翁翁作响,曾经的阅历告诉她,她被人绑架了,真是老套,不过是想要那柄拐杖,绑架她有用么?

    她的双手双脚被人束缚,嘴巴也被一块破布堵住,她发不出半点儿声音,然后,感觉自己被人强行拉上了另外一辆车子,车子开走了,也不知道要把她带到哪儿去?

    只听空气里传来几声‘啪啪啪’的巨响,她头上的布块被人揭去,强烈的光线让她睁不开眼,刺得眼睛好疼,待过了片刻,她才微眯起眼睛,看向那个伫立在强光灯中的苗条身影。

    女人身着一套灯笼衣裙,衣服袖子,裤子袖子都是灯笼似的,女人骨架很瘦,穿起来也挺上档次,挺漂亮的,她披着一头微卷的秀发,发鬓上另了一朵洁白的小花,只是妆化得极浓,涂着丹寇的手指间夹着一支中华。

    径自站在灯光下吞云吐雾,一双丹凤眼眨也不眨地盯望着她,象是在看着一只任她随便切割的一条鱼。

    “把衣服脱了?”“干什么?”静知满脸惊悚,不知道这女人是什么意思?“妈的,来老娘这地儿不知道要干么?侍候男人呗,脱了,看看是不是处女?如果是,凭你这身段,这模样,可叫价十万元人民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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