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顾安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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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数比赛结束,第二天关老师就带着常欢和李冬回去。

    汽车刚要开走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急急忙忙的从后面赶了上来。常欢眼尖,连忙开口:“司机等一下,还有人没上车。”

    司机立马踩了刹车,抱怨:“这人也真是,赶车也不早点来!”

    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车,对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擦汗一边往里面走,想看看有没有空余的座位。

    关老师连忙朝他招手:“这里还有个位置,快来座!”

    “诶,好嘞!”那人朝关老师那边走过去坐下,才对关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他就顺便和关老师拉起了家常,开始问问题:“诶,这位大哥你知道去黄水镇的红旗村怎么走吗?”

    关老师一听,连忙指着常欢和李冬笑道:“我这两个学生刚好就是红旗村的人,等会儿我让他们带你去啊。”

    “啊,是吗?那我运气可真好。”那人惊讶,很高兴的看着常欢和李冬:“待会儿,就谢谢你们两个小朋友了。”

    李冬对外人有些腼腆,倒是常欢抬眼看着他:“这位大叔,你去红旗村干啥?”不怪常欢会这么问,红旗村穷山僻壤,这人穿着白衬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去哪里干啥!

    “哦。”那人听常欢这么问,立马开口:“我是报社的编辑,我叫冯晓龙,这一次去红旗村是想去找个人。”

    常欢一听,立马截住他的话:“哦,哦,你不用说了,我们没兴趣,到时候带你去就好了。”

    冯晓龙一听,拿手顶了顶的眼睛,斯文一笑:“那成,到时候就谢谢你了。”

    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

    直到他跟着常欢进了屋,看到了常欢的手稿和互相来往的信件。又再三确认了,这个家里只有常欢和大字不识一个的外婆。这才震惊无比的相信了常欢就是宁安,消息太过震撼,直接让他石化在当场。

    常欢给他倒了杯开水,任由冯晓龙直矗矗的呆愣在堂屋里。

    她跑到厨房帮外婆烧火做饭,外婆对于自己孙女能写小说的事情也很惊讶。不过她以为的小说,就是常欢写个五百字的作文,被报社征稿了。所以也比较淡定的一边炒菜一边问常欢:“你那个小说作文,刊登在报纸上,是不是大家都能看见啊?”

    常欢也没纠正外婆的想法,她怕老人家弄清楚了事情的原委,一个情绪激动直接来个高血压。她可承受不住,不过看老人家高兴的合不拢嘴,她也就甜甜一笑:“对哒,大家都能看见。”

    外婆欣慰了,他们家几代泥腿子,终于出了个读书人!

    这时候,冯晓龙从堂屋跑了过来,一把拉住常欢往外面走。

    外婆知道这个年轻人是报社的编辑,所以也就笑眯眯挥着锅铲问他爱不爱吃辣?冯晓龙随意点头:“我什么都吃,啊婆您随意就好。”

    外婆点头,口里只念着:“什么都吃啊?这倒是难办了。”然后特意去逮了只公鸡,杀来做了菜。

    冯晓龙和常欢面对面的坐在一起,他眼神直直的望着常欢,再次问道:“宁安?”

    常欢点头:“恩,我是!”

    冯晓龙眨眨眼,伸手扯常欢的脸皮,不敢相信:“这简直是刷爆了我的世界观,一个十三岁的女娃娃居然会写书?还是结合历史写的言情小说。天啊!天啊!我没做梦吧!”

    常欢黑线,她很想深沉的告诉他自己是重生滴。不过这种惊世骇俗的秘密,她绝壁只能一个人悄悄捂烂在心里。

    等冯晓龙震惊完了之后,已经是吃饭的点儿了。

    等吃过了饭,他才彻底正常起来,从包里掏出一份合同递给常欢:“这是华谊公司想购买《情迷大清》的影视改编权的伙同,你看看。”

    常欢实在没想到自己写的第一本书,就被影视公司看中了。她仔细的看了合同,才问道:“他们想买没问题,可是我有条件。”

    自从得知常欢就是本书作者之后,冯晓龙对眼前这个小女孩就不敢抱有轻视之心。他点了点头:“你说,你有什么问题我会转告给华谊公司的。还有你放心,我是你的编辑,肯定是站在你这边的。”

    常欢点头,这才道:“我只卖拍摄权,不卖改编权!”

    冯晓龙惊讶了,常欢这个问题直接切中要害。要知道很多新手得知小说被影视公司购买,非常高兴地就签了合同,所以导致很多小说在被拍成电视剧的时候,遭到胡乱改编,有的甚至改编的和小说完全不搭边了。

    惊讶过后,冯晓龙忽然有些高兴。

    宁安果然是宁安,这么明智这么有远见!